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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风采
红梅一枝傲雪开
时间:2007-03-01  作者:  新闻来源:安徽利辛 【字号: | |

    ——记利辛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科副科长李芳莉同志先进事迹

  百丈坚冰,花枝犹俏;红梅傲雪,愈寒乃放。

  一、红梅性洁耐雪寒

  冰封大地,红梅挺立枝头;反腐斗争,芳莉坚守阵地。

  李芳莉同志,1975年7月出生,共产党员,现任利辛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科副科长。在政治上,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能够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平时注重学习邓小平理论,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领会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有着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从事反贪工作13年来,能够坚持原则、秉公办案,身处反腐一线,而始终能廉洁自律,不为社会各种腐败风气所沾染,坚定的政治基础是李芳莉同志反贪斗争的力量源泉。

  二、梅花开处香更浓

  梅花香自苦寒来,工作绩从磨砺出。

  李芳莉同志在工作上甘于吃苦、勇于开拓、敢于创新、乐于奉献。由于工作成绩突出,2004年被亳州市院授予先进工作者、被利辛县委、县政府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同时被组织上任命为反贪局综合科副科长。在主管、负责反贪局内勤工作中,她勤奋学习,不断钻研。为了把自己的业务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自费攻读了安徽师范大学函授法律专业本科班,2005年以优异成绩毕业后,在工作上,她更是如虎添翼,很快变成了行家里手、业务尖兵。2005年、2006年连续两年被评为亳州市反贪工作内勤个人第一名,受到了亳州市院反贪局的通报表彰。良好的业务素质、精湛的业务技能,使利辛县院反贪局内勤工作很快在全省叫响,得到了省院领导的高度评价。2006年3月,在安徽省128个市、县级检察院中,利辛县院反贪局被省院确定为全省反贪系统11家内勤信息直报单位之一。

  三、花绽枝头斗雪霜

  梅花为霜雪绽放,芳莉为反腐奉献。

  作为反贪干警,办理贪污贿赂案件是自己应尽职责。2006年9月,反贪局在办理利辛县一中副校长姜某某商业贿赂案件时,审讯一开始就陷入僵局。办案人员及时调整侦查计划,将姜某某妻子传唤到案,李芳莉同志发挥女性侦查人员优势,以自己特有的坚毅和细腻,运用娴熟的法律知识和明确的刑事政策,在个人魅力的影响下,经过长达数小时的说理和攻心,姜某某妻子终于被法律和正义所感召,主动书写了其丈夫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的证词。随即突破了姜某某12万元的受贿大案,2007年1月22日姜某某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李芳莉同志以她特有的女性侦查员坚毅、顽强、细腻的性格和才能,在反贪侦查中屡次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几年来,在参与办理贪污贿赂案件中,充分发挥女性优势,灵活运用审讯技巧,成功突破重大贪污贿赂窝案串案11件23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80余万元。为社会稳定、和谐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她的坚毅,她的顽强,她的细腻,她的温情,就像一枝傲雪的红梅怒放在反贪战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