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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组织对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集中培训
时间:2009-05-18  作者:  新闻来源:安徽利辛 【字号: | |

  4月3日,利辛检察院举办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培训班。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程修奎同志对参会同志进行培训。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效林作重要讲话。

  王效林指出:举办这次培训班,不但及时,而且必要。通过举办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培训班,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开展学习实践发展观活动精神、推进学习实践活动不断深化。一是要确保达到“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40个小时”的要求。各支部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总结前一段学习情况,对本支部的学习进行一次再组织,确保学习调研阶段党员的思想认识普遍提高。二是要切实把学习培训引向深入。学习活动组织的好不好、成效大不大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至关重要。各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要珍惜这次集中学习培训的机会,力争自己先学一步、学深一点、学好一点,从而扎实推进本支部的学习活动,引导、带动本支部学习的不断深入。三是要切实解决整体不平衡的问题。通过集中学习、相互交流,学习和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取长补短、促进学习,着力解决个别支部学习不到位、效果不显著等问题,保证整个学习活动的平衡开展。

  程修奎带领大家学习了十七大报告、党章和县委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参训同志:一要进一步强化各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意识和主动抓学习意识,通过支部书记自觉带头学习,当好学习表率;二是进一步明确学习还有差距的意识,确保学习的质量和效果;三是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的能力和本领,通过学习培训,使各党支部书记不断提高科学认识和分析形势的能力,努力做好检察工作。

  集中学习后,各党支部书记深入交流了学习情况和学习体会。主要反映在:一是通过广泛动员、深入学习,广大党员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二是通过联系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学习,确定了要重点解决的思想问题,分析了活动开展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提出了下一步改进和加强的措施。三是通过创新形式,突出特色,学习效果比较明显。四是严格遵守学习时间,达到了时间过半、学习过半、全员覆盖的学习实践活动要求。各支部合理安排学习和工作,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