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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两次获得“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
时间:2011-02-28  作者:葛靖雯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前,我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第四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这是今年我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后获得的又一荣誉,也是我院第二次获此殊荣。

2010年,我院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全面提升检察业务水平。全年共审查批准逮捕313408人,提起公诉481693人。共不批准逮捕43人,不起诉50人;受理立案监督线索18件次,纠正漏捕16人,依法追诉30人,提起刑事抗诉1418人。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3540人,大案2124人,科级干部44人。立案侦查行政执法部门案件7人,司法机关案件3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50余万元。

2010年全市19项检察工作评比中,我院取得9项第一,先后获得“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县综合评比二等奖”、“全县综治工作一等奖”、“全县信访工作二等奖”和“全县机关效能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