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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我院坚持“四多”开展监所检察工作
时间:2011-05-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以来,我院在监所检察工作中坚持做到四多,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确保监所检察工作健康开展。

    一是多查看。监所检察干警每人每月驻所办公20天以上,坚持每日两巡查、每周一检查、每月一大查:认真查看在押人员有无增减,办理收押和释放的手续是否齐全、合法;查看看守所带班负责人、值班干警是否到岗到位,是否及时依法处理当日发生的事务;查看武警战士是否上岗到位;查看监室内在押人员有无异常现象,有无违禁物品;查看办案人员提审是否合法,律师会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今年以来,已及时采取口头或书面形式纠正看守所违法15次,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是多监管。经常对看守所执法、监管场所安全进行检察,发现问题和违法情况及时提出纠正意见;每月定期同看守所召开狱情分析联席会,针对在押人员思想动态、重点人员监控、监区监管秩序及安全隐患情况等进行分析研究;在日常检查中,增强发现犯罪意识,通过提高个别谈话质量努力挖掘各类犯罪线索,并抓好线索的管理、调查、移送等工作。目前已发现1起犯罪线索。

    三是多记录。驻所检察干警每天规范、真实地记录检察日志,并将在押人员变动、案件诉讼情况及时输入监所信息管理系统,切实做好犯罪嫌疑人入所登记卡和案件诉讼程序登记卡的登记工作。由于登记完善、详尽,使在押人员情况一目了然,有效地杜绝超期羁押情况的发生。

    四是多创新。及时总结驻所检察工作中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如推行《约见检察官制度》、《在押人员约见检察长制度》等,在押人员可按规定约见驻所检察官,完善了不同诉讼阶段在押人员谈话制度,较好地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共有6名在押人员提出约见申请,检察机关均予以及时安排检察官会见。认真做好监所检察与监管单位、院局域网联网工作,推行网上动态管理和超期羁押预警机制,运用现代科技实现羁押期限信息共享、互通提示通道,促进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