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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我院开展“四进乡村”活动服务新农村建设
时间:2011-06-13  作者:葛靖雯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以来,我院坚持把民生问题作为检察工作的切入点,集中开展了四进乡村活动。

一是组织体系进乡村。建立健全检察环节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在全县23个乡镇设立了检察官便民服务点,构建了覆盖基层农村的检察工作组织网络,固定驻点服务时间、确定便民服务人员、公布便民服务热线,确保了检察工作在基层农村的触角拓展。

二是管理创新进乡村。开展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对惠农项目资金管理、发放情况全面摸排。利用检察建议、预防咨询等形式,督促相关部门建章立制。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堵塞漏洞,确保对各类惠农资金监管到位。督促各村建立党支部、村委会权责明晰的管理体制,深入推进民主管理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

三是法制宣传进乡村。结合农村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和检察机关近年来办理的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深入农村宣传法律,设立咨询点接受群众咨询、受理举报,利用流动宣传车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支农惠农政策等,不仅对农村基层干部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更增强了村民的法治意识。

四是下访巡访进乡村。主动深入农村走访,回访所查办案件的乡镇、村及案件当事人,进一步倾听意见,了解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建议。主动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着力解决农村不和谐、不稳定的因素。如在办理刘集乡刘振魁故意伤害一案时,办案人员多次找到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调节,最后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