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了解和掌握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实施的情况,帮助基层院解决刑诉法实施后遇到的困难,促进检察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3月6日上午,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侦监处处长张黎一行在亳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田中灵的陪同下莅临我院就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实施情况进行调研。
调研组一行首先听取了院检察长陈红阳所作的工作汇报。五年来,我院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189人,提起公诉3448人,连续五年被授予全县“综治工作先进集体”。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64件203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32件153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2件50人,重特大案件比例为92%,实现了侦结率、起诉率和有罪判决率三个100%,利辛县委对我院表彰奖励两次,亳州市检察院为我院反贪局记集体三等功两次。
然后,我院副检察长王凤林、秦梅和袁效旭分别就分管的工作中呈现的亮点、面临的困难和对省院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汇报。在适应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方面,调研组针对“简易程序出庭支持公诉”、 “非法证据如何排除”、 “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律师制度”及执法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如何辩证统一等问题与参加座谈会的业务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深入地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