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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曦普法】原创视频 |隐秘的角落之“隔空猥亵”
时间:2023-11-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了更好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利辛县人民检察院“晨曦”未检工作室推出“晨曦普法”栏目。本期介绍“隔空猥亵”罪。下面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大家好,随着互联网发展的多样化,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随之进入大众的眼帘。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它可以使未成年人获益匪浅,也可能对未成年人造成一定的伤害。今天,我向大家讲一个近期在青少年群体中容易受到的伤害情形之一——“隔空猥亵”。

什么是“隔空猥亵”?是指行为人以满足性刺激为目的,以互联网为媒介,诱骗胁迫未成年人进行裸聊,或者发送裸照、裸体视频等这样的违法行为。

给大家讲一个真实的案例:2022年11月30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通过快手软件将11岁女童小茹(化名)加为好友。他明知对方是小学六年级的学生,仍通过语言诱骗,向其索要裸照。在被害人明确拒绝后,张某某又通过言语哄骗、发送不同的黄色录像,再次要求小茹拍裸照及视频,最终小茹按照其要求自拍裸照及视频,发给张某某看。后来小茹的母亲查看小茹手机得知此事,因此向公安机关报案。

我院认为,被告人虽然没有与被害人有身体接触,但其向未成年人发送黄色录像、诱骗拍摄私密视频的行为侵犯了被害人隐私权和性教育权,故认为张某某涉嫌猥亵儿童罪的既遂,于2023年8月16日向利辛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移动互联网普及之下,未成年人触网的安全性问题具有全球性。隔空猥亵实际只是其中的一种伤害形式,尽管他们的表现方式不尽相同,需要的防止措施也各有侧重,但总有一点事相同的,那就是他们在治理上均涉及诸多的环节和链条,必须激发和凝聚各方的合力与智慧,才能真正为未成年人筑牢安全防火墙。

如果我们讲述的案例能为您提供帮助,欢迎您关注、留言和转发。

“未”来有你,“检”护成长。

有法相伴,一路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