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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护企】全市首例!利辛县检察院支持被侵权单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时间:2024-04-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利辛县检察院落实“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支持被侵权单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成为全市首例。

这是涉及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集中管辖以来,利辛县检察院办理的第一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被告人余某某系某卫浴公司的销售人员,从2020年至2023年,余某某销售假冒卫浴产品的数额超过280万元。2024年1月,利辛县检察院以余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向利辛县法院提起公诉。商标所有权人以余某某的行为严重损害其公司利益为由向利辛县检察院申请支持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经审查后,利辛县检察院向利辛县法院提交了支持起诉书,支持商标所有权人的起诉。最终,利辛县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余某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依法赔偿刑事附带民事原告公司14万余元。
该案是利辛县检察院实行刑事、行政、民事检察“三合一”机制以来,首次在涉及知识产权领域支持被侵权单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司法资源合理配置的检察实践,最大程度发挥“三合一”机制作用,创新了检察工作办案模式,做优做强做实“检察护企”新篇章,以高质效检察工作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