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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检察
加强民生保障 服务经济发展
时间:2009-05-18  作者:  新闻来源:安徽利辛 【字号: | |

    ——我院开展集中查办危害民生工程职务犯罪专项工作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服务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为重点,结合我院当前工作实际,经院党组研究决定,2009年3月12日—6月底开展为期近四个月的集中查办危害民生工程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并制定了《利辛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集中查办危害民生工程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实施意见》。

  为确保此次专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力求此次专项工作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我院注重强化了三方面措施:一是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我院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成长,分管检察长任副组长,办公室、两侦、侦监、公诉、监察等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靠前指挥。二是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我院对侦监、公诉、法警、技术、办公室、宣教、监所、监察等部门就如何协助两侦部门加大办案力度,进行了细致分工,做到分工协作、保障有力、宣传到位,增强了专项工作的震慑力。三是严明纪律,奖惩分明。对在办案期间违反办案纪律的行为,将给予严肃处理;对专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将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此次专项工作的重点是突出查办危害民生工程职务犯罪案件。具体包括:一是突出查办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抢险救灾、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社会保险、基础设施建设等民生工程实施当中发生的贪污贿赂犯罪。二是以国家重点项目、能源资源利用为切入点,积极配合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以及“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以安全生产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环境保护监督为重点,严肃查办行政执法人员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案件。三是进一步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犯罪专项工作。四是立足“三农”,深入查办农村基础建设、支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农村改革过程中发生的贪污贿赂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