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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2016-2021年度利辛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2-07-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在县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县检察院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工作要求,在服务大局中践行使命、在法律监督中谋划举措、在改革创新中实现突破、在队伍建设中筑牢忠诚、在社会监督中完善自我。

五年来,办理各类案件7337件,多项重点工作得到县委和市院领导肯定与表扬。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全国节约型机关、十二届全省文明单位、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集体、连续三年荣获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连续三年荣获县综合考核先进单位。70个集体和184名个人受到县级以上表彰。

一、 顺应美好生活新期盼,服务大局取得新业绩

---决战疫情防控。坚决做到“党委有部署,检察有落实”。严厉查处各类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的违法行为,依法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2名干警参与全县统一行动,对密切接触者、疑似患者进行监护。93名干警24小时驻守10个疫情防控点,帮助群众解决生活难题2000余件。5批100人次开展“敲门行动”,积极为我县疫情防控工作贡献检察力量。

---防范金融风险。从严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5人,涉案金额1.06亿。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在加大宣传的同时,与公安、法院形成合力,打击涉电话卡、银行卡犯罪92人,涉案金额1.9亿余元。

---助力乡村振兴。严厉打击侵占专项资金、违法占用耕地等违法犯罪,积极推进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司法救助,对因案致贫涉案当事人开展司法救助63件,发放司法救助金66.9万元。选派6名干警驻村,助力乡村振兴,为其修缮村室,配备完善工作生活设施。

---推动生态保护。综合运用刑事打击和公益诉讼手段,致力于西淝河生态环境保护。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件14人,监督行政机关移送6件14人,打击非法采砂点26处,维护了防洪及河道安全。牵头联合执法清除了西淝河网箱养鱼、船上养猪等污染源。

---服务民营经济。出台服务民营经济二十条意见,优化我县营商环境,为企业积极开展“四送一服”活动。开展涉民营企业挂案、积案清理专项工作,对涉市场主体案件及民营企业慎用“逮捕、扣押、查封”等措施,依法对涉嫌寻衅滋事民营企业家韩某变更强制措施。

二、紧盯平安利辛新形势,综合治理获得新成效

---安保护稳,严厉打击各类犯罪。致力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我县稳定发展,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056人,起诉4860人。起诉涉枪涉爆以及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26人,起诉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869人,起诉“黄赌毒”犯罪238人。

---扫黑除恶,保障百姓安居乐业。组建办案团队,批捕涉黑涉恶案44件79人,起诉涉黑涉恶案23件147人,办理了孙某等14人涉黑案、王某某等9人涉恶案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坚持打伞破网、打财断血,排查线索194条,监督涉案财产执行383万元,提出执行检察建议43件。在办理案件时,加强对行业领域不规范问题建议整改。对谯城区民族宗教局发送的《关于加强宗教教职人员规范管理》检察建议,荣获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建议。

---检爱同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严厉打击危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强化对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对涉案未成年人心理辅导313人次、亲情会见185人次、法律援助285人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660场次,任命38名法治副校长共开展121次法治宣讲,受众人数达32000余人;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从业禁止等制度积极落实异地司法救助,联合苏州市、常州市检察院办理2起异地司法救助,共发放救助金25万元;就校园安全、校园环境、防性侵等向相关职能部门发送检察建议。

---化解矛盾,强化社会综合治理。积极开展“美丽乡村行”“进千村入万户”“千家万户访平安”“检察为民办实事”等活动,梳理并回访涉案当事人,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批捕417人、不起诉469人,取保候审238人。坚决落实信访案件“件件有回复”,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100%,3个月内办理答复率100%,促成35名当事人息诉罢访,化解信访积案26件。

三、对标公平正义新要求,法律监督迈上新台阶

---刑事检察持续做优。始终秉承“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29人、监督撤案147人,纠正漏捕55人、纠正漏诉51人,书面纠正违法 147件次。加强审判监督,抗诉41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2021年监督财产刑执行案44件,监督社区矫正核查预防脱漏管97件,羁押必要性审查131件。在2021年集中清理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活动中,在全市率先实现清零。

---民事检察持续加强。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621件。其中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158件,提请抗诉5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5件。对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60件,提出检察建议134件,法院采纳131件;办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06件,提出检察建议164件,法院采纳163件;帮助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51件,帮助讨回薪酬13.6万元。

---行政检察持续做实。开展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监督法院依法审办强制执行案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检察建议72件。对行政执法活动监督288件,支持起诉51件。积极参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有效化解行政争议3件。通过“圆桌会议”召集职能部门,协商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11件。

---公益诉讼检察持续做好。积极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专项攻坚。解决群众“舌尖上安全”“脚下安全”,查处并整改有安全隐患窨井盖20多处,恢复耕地1000余亩。就文物及古树保护发出检察建议26份。就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议加强英烈纪念设施的日常维护,做好我县军人、英烈的权益保护工作。

四、聚焦司法改革新变化,检察工作呈现新气象

---积极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职务犯罪侦查预防职能及29名检察人员完成转隶。转隶前,保持办案力度不减,依法查办各类职务犯罪。转隶后,与监委互相配合,对职务犯罪案件逮捕22人、起诉28人、提前介入24件。积极用好14种罪名的侦查权,通过组建办案团队、创建联合办案机制,对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谯陵派出所原所长胡某以涉嫌徇私枉法罪立案侦查,办案经验被安徽情况反映转发和推荐。

---纵深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顺利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形成“8个业务部门+2个综合行政部门”的架构,形成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三类人员大格局。完善权力清单,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808件。全面实施“捕诉一体”, 刑事检察专业化分工加强,平均办案期限大幅缩短,案件质量明显提升。

---稳步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来,检察机关积极转变理念,充分发挥刑事诉讼主导作用,坚持依法适用、应用尽用原则,适用认罪认罚1002件,适用率85%。以“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倒逼检察官办案求极致,办案效率不断提升。多维度发力推动检察工作向全面优化发展,实现了从量的积累到更高质量、更高效率、更加公平。

---加速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深化检务公开,规范办案流程,实现所有案件均在统一业务系统中运行,确保案件录入率、流转率达到 100%。开展全方位研判,有针对性查漏补缺、精准施策,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持续提升办案质效。建设无纸化检委会议室,标准化公开听证室,并在全市率先通过高检院验收测试,成功对接检察公开听证网进行直播。

五、把准政治强检新脉搏,队伍建设展现新风貌

---强化政治统领,锻造忠诚品格。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史学习教育”等主题教育活动,重温初心使命,强化政治忠诚。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庆祝建党100周年重要讲话,用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把政治忠诚厚植干警头脑,提高检察人员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实现政治性与业务性有机统一。

---强化人才战略,提升队伍素能。以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为抓手,培养高素质、年轻化、专业化的人才,让干警本领强起来、作风实起来、劲头鼓起来涌现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全省民事检察业务标兵、亳州市十大药都政法卫士、亳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全市未检业务竞赛能手等后备人才,积极为检察业务贡献检察力量。

---强化作风建设,践行从严治检。以刮骨疗毒的决心和激浊扬清式的“延安整风”精神,全体检察人员接受了一次体验和洗礼。以 “4311”工作法和“7+1+1”叠加模式,扎实推进学习教育环节、查纠整改环节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教育整顿达到预期目标,整治了六大顽瘴痼疾,完善修订了21项规章制度。11人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 7人违纪,6人受到第一种形态处分,1人受到第三种形态处分。

---强化责任担当,夯实清廉之基。院党组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坚持严管就是厚爱,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续纠治“四风”。 如实报告“三重一大”事项,组织检务督查68次、谈话提醒102人次,认真落实“三个规定”每月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决不办人情案、关系案,打造清廉检察队伍。

六、扭住检察工作新关切,“阳光检务”获得新进展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主动真诚接受人大监督,就刑事、公益诉讼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分别邀请代表、委员走进来视察,参加座谈交流、公开听证等活动,让代表、委员零距离感受检察工作。以检察开放日为契机,倾听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及时反馈整改,争取做到“人大代表有所呼,检察机关有回应”。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开展“检察开放日”12次,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感受检察、参与检察。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338条、法律文书2835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933条。在司法互动中主动接受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公开听证,对不捕、不诉等案件组织公开听证32次,在中国检察听证直播网组织直播2次。

---切实强化自我监督。加强案件评查,提升办案质量。采用部门查、交叉查、专项查、常态查等方式,实现案件办理评查全覆盖。强化日常监控与定期核查,规范案件流程,促进程序合法、规范司法。建立健全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引导、激励检察官依法履职、公正司法。

---构建新型检律关系。与司法局、律所建立工作协作机制,完善值班律师制度,提供异地阅卷、网上阅卷、远程会见等服务,接待律师1368人次,提供电子阅卷1298人次,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律师阅卷由传统“现场阅卷”到“网上阅卷”,由“最多跑一次”升级为“一次也不用跑”,实现电子阅卷便捷化。

各位代表! “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格局已初步形成,各项工作和队伍建设呈现持续向好的发展态势。这些成绩取得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代表、委员和利辛173万父老乡亲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最真挚的感谢!

回顾过去的五年,虽然已经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意识到,当前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表现在:一是服务大局决策落实还不够有力。决策部署要求多、落地转化举措少,缺少可圈可点工作样板,缺乏有影响力典型案件和精品案件。二是检察业务发展还不够全面协调充分,刑事业务办案与监督发展不均衡,民事检察工作质效不够高,行政检察规模不够大,公益诉讼发展不够强等。三是与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相比,检察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智慧检务工作需要加速推进。对此,我们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在改革创新中谋发展,在破除障碍中求突破。

今后五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深化对检察工作规律的认识把握,对标对表,以成绩为新起点,变问题为发力点,增信心、立恒心、强决心,进一步推进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做到绝对忠诚。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是绝对不能偏移的政治方向,也是检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的“根”和“魂”。在检察工作中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听党指挥,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通过履行检察职能坚决维护党的领导。以党史教育为契机,以党建带队建,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切实教育引导全体干警锤炼政治品格,筑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弘扬伟大的建党精神

二是更新司法理念,全力服务大局。积极更新理念,主动适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引导干警坚守客观公正立场,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聚焦社会稳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精准治理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聚焦服务“六稳”“六保”任务,以更大的力度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集中接访办案,为企业解难解忧。带着感情开展信访工作,积极做好化解信访积案,将心比心、换位思考,推动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案结事了

三是践行初心使命,真正执法为民。民之所往,施政所向。聚焦检察为民办实事,推深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司法救助、检校共建、守护百姓“舌尖上”“脚底下”安全,努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努力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问题,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危害群众安全的刑事犯罪,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人民群众真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情。

四是强化法律监督,提升执法公信。办案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基本方式,办案要求极致、监督要精准。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切实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主动将释法说理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广泛开展公开听证,讲清法理、讲明事理、讲透情理。

五是坚持严管厚爱,锻造过硬队伍。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带领全体检察人员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执法办案的能力,为深化全面依法治国贡献检察力量。发挥人才培养计划,切实加强检察干部的“七种能力”建设,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检察人才队伍。抓住从严治检纪律红线以教育整顿为契机,综合运用制度约束、反面警示、正面激励等有效手段,持续巩固拓展教育整顿成果,教育引导干警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做到明辨是非、心有所戒、行有所止

各位代表,前进征程上,我们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牢记新时代法律监督职责,以时不我待的危机感,以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坚定不移做“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示范引领者,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真抓实干,扎实推动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