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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检察:一场开在村室的公开听证会
时间:2021-09-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化、实化党史学习教育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9月17日上午,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经检察长批准,利辛县人民检察院在大李集镇齐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对刘某才故意伤害案举行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此次听证会邀请了利辛县人大代表、县公安局代表、律师代表、人民监督员、村委会代表参加。利辛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传海出席听证会。

该案发生于2020年3月,在利辛县大李集镇齐寨社区刘楼庄西面,因刘某某栽树,刘某才同刘某某发生争执、推扯致使刘某某栽倒受伤。经鉴定,刘某某伤情为轻伤二级。

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拟不起诉理由,孙传海检察长发表审查意见。听证员在了解案件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听取各方意见后,移步评议室进行了集体评议,形成听证意见,一致同意对刘某才做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听证员们表示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律适用准确,对刘某才做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制度,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

听证会上检察官的释法说理解开了双方当事人的”心结”,犯罪嫌疑人刘某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双方握手言和。


一起普通的轻伤害案件,一场开到村里的公开听证会,一个检察长带头办理的案件,将“少捕慎诉”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落到了实处,达到法理、公理、情理的最佳契合,体现了利辛县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司法活动中践行人民至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我院将继续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相关要求,积极主动担当作为,深入转变执法司法理念,用司法温度彰显为民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