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检印发了《关于为105个先进集体和132名先进个人记一等功的决定》,利辛县检察院干警李浩被最高检记个人一等功。

12月26日,利辛县检察院召开李浩同志表彰大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江浩,县委政法委书记张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全体干警参加表彰会。利辛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传海主持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江浩、县委政法委书记张磊为李浩授奖

江浩指出,李浩是政法系统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是细照笃行的标杆,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希望县检察院积极弘扬英模精神,深化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希望全体干警学习李浩的忠诚品格、专业素养、敬业精神和为民情怀,为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汇聚强大精神力量。

张磊强调,我们表彰李浩同志,可以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体政法干警对标先进、学习先进、争做先进。县检察院要加大李浩事迹宣传力度,不断加强队伍建设,选树更多先进典型。全体干警要对标看齐,争做优秀政法干警,共同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孙传海检察长表示,县检察院将再接再厉,加强宣传推介,发挥李浩同志示范引领作用,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为全县人民贡献更高质量的检察智慧、检察力量、检察品牌,为利辛县政法事业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