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至11日,利辛县检察院举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利辛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怀峰主持并讲话。
读书班坚持领导领学、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相结合,原原本本研读《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等,交流研讨采取“重点发言+随机点名”方式,班子成员重点发言,随机点名参会同志交流发言。
大家一致认为,通过这次读书班学习,领导干部作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少数”,要紧扣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在公务接待、会议培训、调研考察等关键环节深学细悟、严格执行。日常工作中要注重对标对表,深入查摆“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把厉行勤俭节约、改进工作作风等要求融入岗位实践。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要深刻认识其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扎实开展学习教育,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把握学习重点,在开展学习教育上见实效;要强化纪律保障,以良好学风确保学习实效。
会议强调,要领会核心要义,凝聚思想共识,筑牢思想根基。作为党员干部,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要强化责任担当,优化作风建设,深化检察履职。要把握实践要求,坚持刀刃向内,深入查摆问题。要以这次学习教育为契机,持续深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理解把握,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贯彻落实,把学习教育与检察履职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用清风正气抒写无愧于党和人民的时代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