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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头+”反贪侦查办案模式利辛之实践
时间:2015-11-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镜头+”反贪侦查办案模式利辛之实践

利辛县人民检察院

 

《刑事诉讼法》、《律师法》、《刑事诉讼规则》的修改,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全面实施,规范化要求越来越高,讯问突破的难度越来越大,传统的由供到证的办案模式已无法适应侦查工作要求。如何破解镜头下查办职务犯罪这道难题,是全体侦查办案人员的重要使命。利辛县院在办案中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总结提炼出一套”镜头+”反贪侦查办案模式,在办理市公安局车管所贿赂窝案、市重点项目局贿赂窝案、308线治超站贿赂窝案、农委、环保部门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窝串案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确保了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平稳健康发展,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一直位于全省县级院前列。2011年至2014年反贪立案数在全省基层院排名前三位,2015110月反贪立案3033人,位居全省立案数第一。经验做法受到上级院的肯定,《安徽检察情况》多次刊发利辛县院经验材料,安徽省电视台、人民网安徽频道、安徽人民广播电台、安徽法制报等7家媒体记者对我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进行实地采访,201599日《检察日报》基层采风栏目专版报道了利辛县院“镜头+侦查办案模式”。

 “镜头+”反贪侦查办案模式不是简单地侦查工作加镜头,是以信息化引领侦查工作现代化、规范化的观念更新,是侦查理念、侦查思维、侦查方式和侦查机制的重大转变,是着力推进法治反贪、智慧反贪、一体反贪、科技反贪的积极尝试。

一、镜头+规范司法,着力推进法治反贪

    法治反贪具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的意义,也是反贪工作权威性的保障。它要求反贪侦查工作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进行,善于运用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司法行为,做到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

(一)统一线索管理促规范。制定了《利辛人民检察院规范职务犯罪举报线索管理的规定(试行)》,要求职务犯罪举报线索统一归口由举报中心管理,由举报中心报检察长批示后移送侦查部门办理。侦查部门自行发现的线索或纪检监察部门移送的线索,两个月以内向本院举报中心登记备案。立案后按备案程序上报市院、省院反贪局备案。对实名举报由举报中心、侦查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共同将处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及时答复举报人。每半年对举报线索进行一次清理,对线索的查办和反馈情况进行分析总结。2015年举报中心转入反贪局线索35件,已全部初查并予以回复。线索集中统一管理后,线索的价值得到充分挖掘和利用。如2014年3月利辛县院在办理一起民行抗诉案件中,发现利辛县粮油工贸总公司展沟工贸公司经理芮国强涉嫌挪用公款12万元,移交给反贪局。反贪局审查线索以后,采纳了民行部门意见,迅速立案侦查,对犯罪嫌疑人芮国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积极挽回经济损失。

(二)坚持“三全”同录促规范。起源于10多年前对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尝试和受益,不仅规范了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而且使侦查人员较早适应了镜头下讯问方式的转变,减少了同录全面实行以后的不适应期和磨合期。利辛县院对前期同录工作进行了规范和总结,把高检院同录工作制度进一步落实到位,研究制定了《利辛县人民检察院规范职务犯罪案件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试行)》,从侦查部门第一次接触犯罪嫌疑人起,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在讯问现场设立同步录音录像监督员,注重讯问笔录与讯问录音录像内容一致或者意思相符。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及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侦查手段的全过程,也实行同步录音录像。2015年录音录像总时长共1100余小时。

(三)依法保障律师权利促规范。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利辛县院办案中一直倡导和坚持的原则。在案件办理中注重对诉讼参与人权利义务的保障,特别是注重对律师会见权和阅卷权的保障,制定了《利辛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案件侦查阶段律师会见的规定(试行)》,为律师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依据。侦查人员积极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律师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的积极作用,尊重和支持律师依法履行职责,主动听取辩护律师对侦查工作的意见,积极为律师会见提供便利和条件。2015年反贪局安排律师会见33人次,听取律师意见33人次。

(四)坚持文明理性办案促规范。在侦查人员中倡导和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办案理念,严禁刑讯逼供、骗供诱供、疲劳审讯。健全犯罪嫌疑人人身检查制度,制定了《利辛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案件非法证据排除的规定(试行)》,指定经验丰富的干警组成专门审查组,在案件侦结前,对案卷证据材料审核把关。证据出现瑕疵和矛盾的,可以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的,及时补正或作出解释,围绕可能被排除的证据,重点加以弥补和完善,形成新的证据体系。对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证据予以排除,不作为移送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的依据。为适应侦查人员出庭作证要求,制定了《利辛人民检察院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侦查人员出庭作证行为。

(五)加强办案安全促规范。利辛县院始终把安全作为侦查办案工作的“警戒线”、“高压线”,时刻绷紧这根弦,不断完善办案安全防范的硬件、软件设施。反贪部门与驻所检察室、法警等部门密切协作,确保重点环节办案安全。积极与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协调,在办案工作区建立医疗室,与县中医院建立绿色通道机制,规定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被调查对象和证人之前均应体检,并定时复检,医生护士与法警同值班、同交接制定了《利辛人民检察院侦查办案安全防范的规定(试行)》,坚持侦查计划和安全预案同制定、同落实,坚决做到看审分离,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办案安全事故发生。

(六)坚持案件质量评查促规范。利辛县院高度重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每年都组织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专门召开党组会研究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办案质量评查领导小组,制定评查工作实施方案,确定评查案件数量、目标和重点,从侦监、公诉、监察、政研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对反贪、反渎、侦监、公诉等部门办理的案件进行一月一评查,评查结果形成报告。2012年还开展了为期一年的法律文书评查活动,2013年10月采取六项措施开展法律文书规范化管理专项活动。根据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通过采取学习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研讨、优秀法律文书评比等活动以及建章立制、规范程序、加强监督等措施,切实纠正案件评查中发现的各种质量问题。

 (七)严格检查监督促规范。针对反贪工作特点,认真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要求,明晰岗位职责,查找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风险点,实施风险防控。院纪检组加强常态检务督查,采取查看办案安全预案、查看讯问现场、查看扣押物品清单、回访发案单位和犯罪嫌疑人家属等形式,实施案前、案中、案后全过程监督,促进反贪执法规范化。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在办案中消极懈怠、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冤假错案、涉检信访案件或群体事件的,实行问责制,扣除案件奖励,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出现办案安全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按照《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于监督到位,措施有力,实现了反贪案件零投诉、零违纪、零安全事故的工作目标。

二、镜头+侦查信息化+侦查策略,着力推进智慧反贪

智慧是对问题能够迅速、灵活、正确地理解和解决的能力,是长期实践经验的结晶,存在于对事物价值的彻底了解之中,要求我们审时度势之后再择机行事,在平凡中发现奇迹,不仅能善于总结过去、明察眼前,而且还能预见未来。智慧反贪就是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指引下,以科技反贪为基础,积极转变侦查理念,将侦查重心前移,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手段,加大初查力度,转变侦查策略,提高侦查能力和水平,实现从供到证向由证到供转变。 

(一)信息化侦查。信息化社会的发展推动了职务犯罪侦查由传统方式向信息化侦查方式的转变,不仅提高了办案效率,同时提升了办案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及整体办案质量,是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发展方向和出路。利辛县院积极尝试和应用侦查信息化手段和方法,以信息占有为基础、信息利用为主导、信息平台为载体,强化情报信息收集和研判,增强主动发现线索和固定证据的能力,用信息来引导侦查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主动加强信息外联和信息采集工作,加快推进与银行、社保、保险、房产等领域的信息共享,实现侦查信息快速查询。2013年5月反贪局接到举报,反映亳州市公路局利辛“治超站”有收钱放车重大问题,刚接手案件办案人员感到无从下手,因为大车经过“治超站”后就各奔东西,找车难、找人难、找驾驶员取证更难。办案人员采用信息侦查攻略,调取了大量经过“治超站”的车辆信息和车主信息,逐一梳理归纳,从茫茫的车辆信息中发现了多名大型货车车主及“黄牛”,摸清了“治超站”的潜规则,利用固化的信息势如破竹地侦破了“治超站”受贿窝案,立案10件10人,挽回经济损失180余万元。2013年被省院反贪局评为全省“十大精品案件”,办案经验作了全省巡回演讲交流。

(二)精细化初查。线索上手后,不再使用过去由供到证传统办案模式,在初查不充分、证据不扎实时,一般不要轻易接触初查对象。初查前作好充分准备,制定详细的初查计划,充分运用侦查信息平台和互联网,将初查对象个人基本情况、任职履历、家庭背景、家庭财产、社交范围、社会关系、兴趣爱好、行踪轨迹等,全部了解清楚做到证据在握、谙熟能详,为接触被初查人提供强有力“炮弹。以具体线索为切入口,吃透举报材料中的信息量,细心研判案情,从广度和深度上拓展、挖掘和经营,从整体和系统的角度上来甄别、筛选和评估线索,从起诉的高度、用起诉的标准收集、固定证据,实现由“粗放型初查”向“精细化初查”转变。在初查的基础上,采取“查个案、挖窝案、牵串案、抓类案”层级拓展模式,扩大办案线索。如2012年3月,利辛县院以一份仅有14个字的举报信为线索,精心初查,察微析疑,深入挖掘,找准突破点,一举查办了县农委副主任、农机局局长秦文理等6人利用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受贿的特大贿赂窝串案,涉案金额140余万元,提起公诉后一审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

(三)策略性讯问。讯问突破往往决定着案件的成败,也是侦查人员综合素质能力的全面反映利辛县院把破解镜头下讯问突破这道难题作为长期锤炼反贪干警的重大任务,通过各种形式的业务学习,提高了反贪干警的法律素养,通过参加纪委和上级院办案实战,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培养了干警从容自信、善于打破僵局、准确把握突破口的底气。讯问前全面了解和把握全案情况犯罪嫌疑人的个人信息,制定预审方案,拟定详细讯问提纲和应对策略力争每次讯问都能达到预期目的。特别是在犯罪嫌疑人利益受损后的紧张恐惧而坚持拒绝供述之时,办案人员沉着冷静,坚定信心,注意讯问艺术和方法,灵活运用讯问谋略,不强攻猛追,而是积极营造轻松的氛围,分析犯罪嫌疑人的心理负担及其产生的原因,积极争取其家属配合,做好犯罪嫌疑人的思想转化工作,减轻其精神压力,适时政策攻心,敦促其交待犯罪事实,突破其心理防线。这一讯问艺术在利辛县院侦查人员参加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作陈安众、淮北市政协原主席阚相华等案件的办理中都得到了充分展现,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受到了上级院的表扬和肯定。

(四)大侦查、大协作办案在当前办案任务重、侦查力量弱、突破案件难的严峻形势下,基层院办案组织的智慧往往起决定性作用。在整体检察工作中,重点突出侦查“拳头”,打出反贪“招牌”,以此表明检察机关铁腕反腐的鲜明态度。“四优先”保障自侦办案工作,即研究部署工作优先、经费保障优先、用车保障优先、用人保障优先。注重盘活全院现有人力资源,在检察长的统一指挥下,集中进行调度,控申、法警、技术、监所、计装等多部门配合,侦监、公诉跟踪把关监督,形成全院反贪一体化大侦查、大协作办案工作格局。在全院的通力配合下,2012年5月份,利辛县院迅速突破了在当地有重大影响力的亳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原两任所长及多名考试员收受贿赂的重大窝案,立案6件6人,涉案金额100余万元。利辛县院每年都举全院之力,开展以涉农惠农、服务民生为重点的查办职务犯罪专项行动,打造惩治涉农职务犯罪“利辛样本”,2011年以来共查办涉农职务犯罪44件47人,确保了利辛县院查办职务犯罪工作连续多年平稳健康发展。

(五)系统化办案。“抓系统、系统抓”,实行系统化办案,是不断总结行业系统发案特点规律,实现案件滚动深挖的科学有效办案方法。2011年以来,利辛县院以“稳定总量,确保质量,着力提升含金量”为目标,利用每年36月“黄金办案时间”集中开展专项行动,以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为重点,以贿赂案件和重特大案件为突破口,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深挖行业系统案件,成功查办建设系统、粮食系统、农委系统、公路系统、环保系统、卫生系统、民政系统等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案件92件96人,其中“家电下乡”、“教育化债”、农机补贴、招投标等领域案件53件56人,保持了办案的规模和声势。

(六)灵活使用侦查措施。针对犯罪性质和认罪悔罪态度,在严格依法的前提下,灵活运用拘留、逮捕、取保候审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为突破案件、分化瓦解攻守同盟、欲擒故纵扩大办案成果服务。坚持“敢用、慎用、短用、少用”原则,规范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条件和范围,在确保办案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利用这一强制措施为突破案件服务。2015年在办理淮北市商务局原副局长王培杰案件时,果断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仅在短短两天时间内,案值就从当初移交时的10多万元迅速增加到1000余万元,并带出了多条线索,进一步巩固了证据,扩大了战果

三、镜头+机制创新,积极推进一体反贪

在积极参加和利用侦查一体化机制为办案工作服务的同时,利辛县院根据自身条件和办案特点,进一步完善侦查一体化机制,在保证侦查工作纵向上下一体的同时,充分利用和整合全院办案资源,实现侦查办案工作全院一盘棋,横向左右一体,积极推进一体反贪。

(一)创新办案联系人机制。大力推行公诉引导侦查取证制度,发挥公诉、侦业互补的优势,对突破案件、把握侦查方向,收集固定证据、有效制服犯罪嫌疑人发挥了积极作用。反贪局所属的四个科分别固定一名公诉案件承办人,重点提示和引导侦查方向,认真审查证据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坚决排除非法证据,严把案件质量关。

(二)创新侦捕诉协作机制。树立侦查全院一盘棋理念,办案分工负责、密切协作。侦查环节反贪部门突出一个“快”字,快初查、快立案、快结案;逮捕环节侦监部门把握一个“慎”字,慎把证据关、程序关、慎用逮逋措施;起诉环节公诉部门体现一个“速”字,优先审查、迅速补查、及时移送并积极与法院协调沟通。由于配合紧密,运作得当,实现了快诉快判。如2013年立案30件33人,当年就判决29件32人。 

(三)创新贪渎并查机制。针对渎职犯罪与贪污贿赂犯罪相伴相生的特点,坚持以贪查渎、由渎查贪、贪渎并查办案思路,不仅确保了反渎工作任务完成,对推动反贪案件的查处也起到了积极作用。2015年利辛县院通过贪渎并查思路,一举查处了市院交办的蒙城县疾控中心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窝案串案9件9人,案值110余万元。

(四)创新侦查工作激励机制。在办案中,能够按时完成办案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有创新举措的重奖;对工作成绩突出、办案有功的干警重用;对在办案中不负责任出现办案安全问题或引发涉检信访的实行一票否决制,予以重罚。近五年来,仅在专项阶段性办案中,有4人荣立三等功、15名干警获得先进个人。反贪局一名副局长由于工作成绩突出,被破格提拔为正科级检察员。

(五)创新侦防一体机制。办案人员主动把查办案件和做好预防工作结合起来,认真总结职务犯罪发案特点规律,分析原因,提出对策,积极配合预防部门做好预防年度报告、专题调研和检察建议等工作。深化“利辛检察预防行”系列活动,广泛开展预防调查、预防告诫、警示教育。抓好“十大精品预防项目”、“微讲座”评选推荐工作,推动预防成果转化应用。立足县情,系统抓好涉农资金领域的专项预防工作。组建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选择典型案例进行释法说理和警示教育,协助案发单位排查职务犯罪风险点,探索建立完善职务犯罪风险防控机制,切实增强国家工作人员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镜头+侦查人才,积极推进专业化反贪

尊重职务犯罪侦查办案规律,按照专业化、职业化标准选拔、培训、管理和使用侦查人才,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是大势所趋,具有长远性和制度性意义。

(一)通过人事改革搭建架构。在2002年检察人事制度改革中,加强与县编办联系协调,提升反贪局架构。将反贪局编制为20人,下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侦查三科、综合科,4个科均为实职副科级编制。现在反贪局拥有正科级干部3人、副科级干部6人,全部具备本科以上学历。由于干警数量充足,机构健全,人员素质高,在开展兵团作战、协同作战和集中讯问突破的关键阶段发挥了较大的优势。

(二)注重侦查人员教育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有效方式,不定期选派侦查骨干到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高校培训学习,邀请省检察院业务专家或法学专家来院授课,巩固提高干警法学理论基础。与先进单位交流互动,学习借鉴办案经验。开设“检察官大讲堂”,让侦查业务骨干讲授办案体会和外出培训、学习、办案收获。开展以案析理研讨、庭审观摩、法律文书评选、优秀侦查员评比等岗位练兵活动,提升干警侦查实务技能。

(三)注重侦查人才专业化培养。科学的、有侧重点的分类培训、岗位实战培训,为利辛县院培养造就了一批反贪专业人才。采取挂职方式培养,先后选送反贪局副局长孙应辉、李文军上挂亳州市检察院反贪局侦查处副处长、处长。采取参加办案跟班培训方式,每年抽调多名业务骨干参加省、市检察院和省、市纪委重大案件办案组,向办案能手学习取经。2015年反贪局抽调11人次参加陈安众案件、淮北市系列窝案的办理。经过反复学习和实战锻炼,办案人员能力和水平有了较大提升。积极走侦查专业化道路,保持侦查人员的稳定性,培养专业化侦查队伍,反贪局现有干警20人,其中从事反贪工作15年以上的有12人。

(四)打造利辛反贪团队精神。反贪成绩的取得,依赖于有一支信念坚定、勤政务实、团结奋进、执法为民的反贪团队。2013年院党组创造性提出了“一二三四五六”队伍建设工作思路,大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于担当、真抓实干,敬业爱岗、勤勉奉献,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创先争优、奋发进取,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六种风气,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和谐向上的机关生态,着力打造忠诚、担当、创先、奉献的利辛反贪团队精神。2013年,利辛县院反贪局荣获全市政法系统第五届“十佳单位”。同时也涌现出一批先进人物和典型,局长李文军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佳侦查员”,副局长高宝石被评为“全省最美青年检察官”、副局长孙应辉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行动要靠制度来规范。近年来,利辛县院制定了职务犯罪举报线索管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办案安全防范、非法证据排除、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等制度,”镜头+”反贪侦查办案模式从理念变为实际行动、再由行动固化成了制度规范,结出了丰硕之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