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下午,我院检察长陈红阳和侦监科干警一道来到该县看守所,对一起涉嫌交通肇事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你有没有驾驶证?当时有没有饮酒?”“公安机关有没有违法讯问?”……问话、做笔录,满满的“一线范儿”。
检察长带头办案,这是适应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我院推出的一项新举措。据介绍,今后从案件进入检察系统,直到结案,讯问、询问、制作审查报告、参与庭审……一系列程序均由承办检察官主任办理,并承担该案件的责任。检察长和分管副检察长除了日常的行政管理、监督职责之外,办案也将常态化。